湖北十堰郧县编办积极学习《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做到警钟长鸣,并在实际工作三措并举抓落实,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一是强化三种意识,提高认知力。强化法制意识,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都是法规性很强的工作,因此,机构编制工作者必须有很强的法制观念,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办事;强化责任意识,明确责任分工,认真干好本职工作;强化纪律意识,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行为发生。
二是建立三项机制,提高约束力。推行重大情况报告机制,干部职工掌握的违纪行为等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,务必按程序及时报告,不得迟报、漏报,以免导致工作被动;实行联办联查机制,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沟通,加强协作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加大联合查处力度;建立纠错预防机制,对于《解释》中涉及的各类违纪行为,一旦发现苗头,立即予以纠正,将问题解决在内部,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三是抓好三项工作,提高公信力。突出抓好学习培训,并通过学习栏及报刊、网络等媒体,进行广泛宣传;重点抓好贯彻落实,该办以贯彻落实《解释》精神为契机,规范办事程序,切实做到按规定办事,按程序运作,有效遏制了违纪行为的发生;注重督查督办,畅通信息渠道,通过“12310”举报电话等形式,加大督查督办力度,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保障机构编制工作顺利推进。